******服務中心家庭醫(yī)生簽約服務宣傳物品塑料凳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AHWQ-CG2026-011
二、項目名稱:******服務中心家庭醫(yī)生簽約服務宣傳物品塑料凳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濉溪縣城北宏達工藝品廠
供應商地址:濉溪縣沱河路與烈山路交叉口
成交金額:1537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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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材質及技術參數(shù) |
數(shù)量(個) |
單價 (元) |
總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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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凳 |
凳子面:25cm 凳子腳:34cm 凳子高:33.5cm |
材料:PP 工藝:注塑液壓成型 規(guī)格:1*40個 |
10600 |
14.5 |
153700 |
?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參照安徽省地方標準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規(guī)程(DB34/T 5013-2025)附錄A中招標 代理基本服務收費標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相關內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質疑的形式、時間: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線下(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二)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未參與該項目采購活動的;
2、提交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監(jiān)管部門進行投訴。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