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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平頂山市自然資源綜合保障中心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quán)收儲業(yè)務委托評估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6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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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集邀請 | ||||||||||||
| 平頂山市自然資源綜合保障中心擬對其他專業(yè)技術(shù)服務進行框架協(xié)議采購征集,茲邀請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應商參加征集。 | ||||||||||||
| 二、征集人信息 | ||||||||||||
| 1.征集人名稱:平頂山市自然資源綜合保障中心 | ||||||||||||
| 2.聯(lián)系人:雷甜甜 | ||||||||||||
| 3.聯(lián)系方式:****** | ||||||||||||
| 4.聯(lián)系地址:平頂山市新華區(qū)建設路西段236號 | ||||||||||||
| 三、項目基本情況 | ||||||||||||
| 1.項目名稱:平頂山市自然資源綜合保障中心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quán)收儲業(yè)務委托評估項目 | ||||||||||||
| 2.項目編號:平采框架采購-2026-4 | ||||||||||||
| 3.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shù)量、簡要技術(shù)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 ||||||||||||
| 3.1 采購內(nèi)容:通過封閉式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征集15家土地評估機構(gòu),擬開展平頂山市市本級范圍內(nèi)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quán)收回業(yè)務中擬收購國有建設用地土地及其附著物、定著物相關權(quán)利、權(quán)益的價格或者價值進行評定、估算服務,具體需求詳見征集文件。 3.2 適用框架協(xié)議的服務對象范圍:平頂山市自然資源綜合保障中心。 3.3 框架協(xié)議期限:2 年。 3.4 服務標準:出具的評估報告符合國家評估技術(shù)規(guī)程及相關文件要求。 3.5 合同履行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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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適用本項目框架協(xié)議的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范圍 | ||||||||||||
| 本部門、本系統(tǒng)以外的服務對象 | ||||||||||||
| 四、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 ||||||||||||
|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 ||||||||||||
|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
|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供應商為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落實中小企業(yè)價格評審優(yōu)惠政策;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請依據(jù)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文件之規(guī)定。 | ||||||||||||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 ||||||||||||
| 3.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 供應商須具有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土地估價機構(gòu)備案函;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 3.3 為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和《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jīng)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降低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xù)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在本次招標活動中,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格式詳見征集文件: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的證明材料; (2)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3)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shù)能力的證明材料;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3.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3.5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或轉(zhuǎn)包,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 ||||||||||||
| 五、框架協(xié)議的期限 | ||||||||||||
| 兩年 | ||||||||||||
| 六、獲取征集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 ||||||||||||
| 1.時間: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5月05日(提供期限自文件獲取時間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
| 2.地點: 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 | ||||||||||||
| 3.方式: 在征集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潛在投標人需憑CA數(shù)字證書通過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供應商登錄”入口進入交易系統(tǒng)進行下載。具體操作請查看以下鏈接: 鏈接地址:******/fwzn/11020.jhtml 辦理 CA 證書:******/tzgg/10814.jhtml | ||||||||||||
| 4.售價(元): 0 | ||||||||||||
| 七、響應文件的提交截止時間、提交方式和地點,開啟方式、時間和地點 | ||||||||||||
| 1.提交截止時間:2026年05月06日09時00分 | ||||||||||||
| 2.提交方式和地點: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交易方式,不見面開標大廳網(wǎng)址為******/cas/login | ||||||||||||
| 3.開啟時間:2026年05月06日09時00分 | ||||||||||||
| 2.開啟方式和地點: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 | ||||||||||||
| 八、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 九、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 ||||||||||||
|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平頂山市政府采購網(wǎng)》、《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贰ⅰ度珖操Y源交易平臺(河南省·平頂山市)》上發(f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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