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漯河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編制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漯河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6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 1 | Z******801 | 漯河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編制項目 | ****** | ****** | 是 | ****** |
5.2服務要求:符合國家、省、市相關部門的標準及規(guī)定,滿足采購人需求。
5.3該項目所屬行業(yè):其他未列明行業(yè)
3.2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注:以下材料投標人無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規(guī)定提供信用承諾函,信用承諾函格式詳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標人在中標后,應將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諾函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代理機構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3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將進行以上查詢,無以上記錄的投標人為合格投標人,本項目信用記錄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
2.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涉及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獲獎、人員、財務、社保、納稅、證書等內容,必須已經在企業(yè)信息庫中進行了上傳登記。未在企業(yè)信息庫中登記的上述內容,不作為評標依據。投標人應及時對企業(yè)信息庫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更新。
3.“企業(yè)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及“遠程不見面開標”的具體事宜請查閱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專區(qū)的相關說明。
4.本次招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政府采購網》、《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同時發(fā)布,其他網站轉載只供參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5.代理費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通過單位基本賬戶以轉賬方式支付,不接受現金結算。
(2)收取標準:參照漯財購〔2018〕16號文件、豫招協[2023]002號文件。
(3)收取金額: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