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入圍文昌市招錄職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為做好海南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文昌市招錄職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的對象為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范圍內(nèi)的考生(招考名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考名額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停止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
復審時間: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4日,8:30至12:00,15:00至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海南省文昌市惠民路112號市委大院主樓6樓625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0898-63332122。
四、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一)《海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
******居民身份證。
(三)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帶二維碼和照片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校證明,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需額外提供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wǎng)相應查詢認證結果。
(四)以擇業(yè)期身份報考應屆生崗位的,須簽署未就業(yè)承諾書。
(五)職位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其中以海南省戶籍報考的提供戶口本,以海南省生源報考的提供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
******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七)留學回國和在港澳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除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八)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須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九)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十)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服務于海南省、服務期在2年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享受過相關優(yōu)惠政策,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23日。
(十一)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詳見《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jīng)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以及《海南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21—25條(基層工作經(jīng)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31日)。
(十二)報考限定定向崗位的在軍隊服役滿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提供國防部統(tǒng)一制作******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并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享受“安排工作的退役軍士和義務兵”職位政策的報考人員應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書、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開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書》第二聯(lián)復印件、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明材料。2025年9月1日、12月1日退出現(xiàn)役的,應提供原服役現(xiàn)役部隊師旅級及以上機關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符合到海南省安排工作條件的證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明材料。
******組織部門等相關單位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十四)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上述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證明材料收取原件。
五、需要注意的有關事項
(一)請各位考生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資格復審現(xiàn)場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員相關材料代為辦理。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委托書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并加蓋手印)。
(三)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
(四)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而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經(jīng)報******組織部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
附件:
1.未就業(yè)承諾書
******組織部???????????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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